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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阳原县委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发布时间:2018-05-16 09:58:07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7年8月21日至9月30日,省委第六巡视组对阳原县进行了巡视,12月11日,省委巡视组向阳原县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县委认为,省委巡视既是对阳原县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高质量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对全县各级干部转变作风、创新工作的一次有力指导。省委巡视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针对性和指导性强,县委诚恳接受。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以高度负责的政治态度、立行立改的工作作风、坚定自觉的实际行动,不折不扣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一)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坚持把巡视整改落实工作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实践,作为检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的试金石,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12月12日立即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省委主要领导关于巡视工作的讲话精神和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对巡视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对照巡视组反馈问题和建议,本着举一反三、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答复的原则,逐项定措施抓整改。12月19日召开了县委常委会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县委书记孙海东对照巡视反馈意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对照检查,认领问题、剖析根源,提出具体整改措施,带头整改落实。其他县委常委自觉把自己摆进去,对照分管领域和分管部门存在的问题,深刻查摆剖析,主动认领责任,明确努力方向。县委常委班子进一步提高了政治站位,统一了思想认识,增强了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通过巡视整改促进全县各项工作的全面提升。

    (二)压实责任,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明确整改落实工作由县委常委会统一领导,县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孙海东任组长,县政府县长李德和县委副书记张辉军任副组长,其他7名县委常委为成员的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委副书记张辉军担任,具体负责巡视整改日常工作。二是制定下发了《中共阳原县委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将省委巡视组反馈的三方面、9项问题逐项逐条进行梳理,细化为27个具体问题,逐项分解到14名县级领导、23个整改责任单位、14个乡镇,制定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完成时限,逐项销号推进,确保每项整改工作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三是层层压实责任,县委明确要求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聚焦任务目标,制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问题进行全面自查和整改,确保整改工作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三)强化举措,确保整改实效。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在整改期间县委书记孙海东先后主持召开5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4次巡视整改工作专题会、10次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会,听取重点、难点问题的整改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整改中的重大问题。各牵头县级领导主动担责,与分管部门共同研究整改措施,共同制定整改方案,共同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二是坚持把督促检查作为整改落实的重要抓手,由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审计局组成督导组,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明察暗访,动态掌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反馈,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扎实、有序、高效推进。三是建立周报告制度,各相关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每周向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进展情况。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初审把关,并结合督导组反馈的意见,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重新整改,直到改到位、改彻底;对整改走过场、应付了事的,按程序追究责任,确保巡视整改保质保量完成。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县委逐条逐项研究和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举措,明确责任、细化方案、倒排时限、强化督导,扎实开展整改落实工作。针对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27个具体问题,已完成17个、基本完成7个、未完成3个。

    (一)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树立和践行‘四个意识’有差距,县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一是抓好常态化学习。县委班子带头,修订完善了《县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明确规定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紧跟中央和省委、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跟进学习。去年以来,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点围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北工作重要指示和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太原6.23重要讲话精神、7.26重要讲话精神、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新时代的领路人》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等重要会议精神,累计组织学习16次,各级领导干部撰写体会文章90余篇。特别是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召开3次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提出的指示要求、视察张家口时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张家口扶贫领域突出问题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专门出台了《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脱贫攻坚政策宣传、宣讲工作方案》,县党政主要领导带头到基层讲党课,县处级干部到所包乡镇和部门、企业进行宣讲,在全县形成了“三横、三纵、三进”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新格局,持续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二是增强政治定力。坚持政治引领,出台了《中共阳原县委关于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重大决策事项的请示汇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等方面作出严格规定,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真正做到了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三是统揽发展全局。县委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河北提出的“四个加快”“六个扎实”要求和视察张家口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经济工作会、中央农村工作会精神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三次全会精神,在县委十一届二次全会上确立了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明确了“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乡村振兴战略统揽“三农”工作,着力推进“六大工程”(扶贫产业全覆盖、四位一体求突破、园区建设上水平、城镇建设大提升、生态建设增实效、党的建设提质量)的总体发展思路。着眼各项重点工作的有效推进,印发了《对标新时代打好脱贫攻坚战全面抓落实的决定》,建立了责任分解、调度拉练、督导检查、考核测评和责任追究等制度,确保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阳原县落地落实。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全县扶贫工作合力不足、针对性不强,没有形成应有的攻坚态势,脱贫攻坚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效与群众期望有距离”的问题。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的脱贫攻坚指挥部,下设政策指导、资金使用、帮扶协调、督导检查、产业发展五个专项工作组。进一步强化了攻坚办的力量,抽调相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14人充实其中,重新调整了组织架构。脱贫攻坚指挥部相关责任部门分别成立工作专班,14个乡镇分别成立指挥中心,形成了自上而下用力、统揽全局推进的组织领导体系。二是组建专班攻坚。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副书记分别牵头医疗扶贫、危房改造、教育扶贫专班,从顶层设计上破题推进。县级领导分别牵头“5+3”脱贫产业推进专班,制定产业规划和扶持办法,招商引资跑项目,探索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三是创新工作机制。着眼提升帮扶实效,出台了《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实施细则》《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帮扶建档立卡贫困户工作方案》等配套文件,建立起了县处级领导包扶乡镇和深度贫困村、县直单位分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的帮扶工作机制。着眼强化责任落实,出台了《阳原县扶贫考核管理和问责实施办法》和《阳原县精准脱贫驻村工作队及驻村干部问责暂行办法》,建立起了组织调整和纪律处分措施并行、奖惩并重的干部考核问责机制。四是强化精准施策。致力夯实工作基础,县乡村分别制定脱贫攻坚三年滚动计划,建立贫困户、五保户、低保户、危房改造、教育扶贫、医疗扶贫、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八本台账”,实现了因户施策有据可依。围绕“5+3”产业发展,制定全县产业布局规划,大力推进一乡一业、一村一品。通过建立项目超市、做强龙头企业、强化科技扶农等措施,实现了脱贫需求和扶贫资源的高效精准对接。目前,全县产业对贫困户的覆盖率达到了85%。着眼破解危房改造难题,全面推进了危房改造、村庄整治、土地利用、产业发展“四位一体”工作机制,既解决了无钱办事的问题,又找到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突破口,构建起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载体。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委抓大事投入精力不够,破解难题的韧劲不足”的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突出“把握新时代、抢抓新机遇、锤炼新作风、夺取新业绩”主题,围绕全市完成三大历史任务、交出两份优异答卷目标任务,致力全面对接京津冀协同发展、冬奥会筹办和“两区”建设,大力推进城镇化建设提升、园区带动、农村基础设施改造等重大工程,制定了县委领导班子和常委个人《职责标准清单》,印发了《重点工程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责任和标准要求,将推进全县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以及解决退役军人历史遗留问题等难点问题的责任压实到每一位县委常委身上。特别是县委书记亲自牵头负责泥河湾全域旅游发展,以承办全市第二届旅发大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奥伦达部落集团、河南信道基业投资有限公司总投资达270亿元的3个旅游综合开发项目落地,使泥河湾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释放出了更大的优势潜能。泥河湾研究中心建设克服了气候、地质和供水等诸多难题,已于去年10月全部完工。泥河湾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争取到国家补助资金1200万元,目前基础设施建设已基本完成。同时,依托县域原生态自然历史景观和民俗文化,集中打造了一批以生态、康养、民俗、休闲为主的旅游示范村,全域旅游格局已具雏形。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干部队伍思想不够解放,眼界不宽,干事创业、攻坚克难的氛围不浓厚和2013年12月巡视指出的一些干部作风不实、担当意识差、工作落实‘中梗阻’等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制定了《干部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全力打造思想解放、眼界开阔、作风过硬、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是持续解放思想。采取“请进来讲”和“走出去学”相结合的办法,推动干部思想解放、能力提升。制定了《阳原县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开设产业扶贫、技术服务、政策咨询、医疗扶贫、教育扶贫等各类培训班,并专门举办科级干部大讲堂,每月选取一个扶贫领域政策进行宣讲,有针对性地解决干部技能问题。去年邀请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研究室处长张晓明和国务院扶贫办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刘书文分别结合党建工作和脱贫攻坚工作为全县干部宣讲了党的十九大精神。财政每年列支一定经费,专项支持干部外出学习考察。组织部分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外出学习脱贫攻坚先进经验。借助三河市对口帮扶资源,每年选派60名年轻干部到三河市挂职锻炼,学习先进专业技术、管理理念。二是树立鲜明用人导向。坚持以“四个意识”检验干部,在工作实践中检验干部,真正把敢于担当、踏实肯干的干部用起来。特别是对于在脱贫攻坚过程中公道正派、群众认可、带领全村彻底改变村庄面貌、有效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整村脱贫在全县乃至全市树立典型的村党组织书记,予以破格提拨重用,而对那些抱残守缺、不思进取、无所作为的村党组织书记,坚决撤换。去年以来,共撤换村党组织书记77名,一大批政治素质高、领富能力强的村书记充实到脱贫攻坚一线,充分发挥了头雁作用。三是加大考核奖惩力度。进一步完善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出台了《阳原县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实行一季一考核,半年一通报,对考核排名后两位的乡镇和县直部门实行约谈和诫勉谈话,对推进工作严重不力的进行组织调整。去年下半年结合考核排名,对12名科级干部进行约谈,对7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对5名推动扶贫工作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免职处理,其中包括2名乡镇党委书记。同时,出台了《激励干部担当干事若干规定》,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大张旗鼓鼓励干部干事创业。进一步完善了《农村干部绩效考核办法》,突出对优秀村书记和贫困村的补贴和奖励力度,2017年优秀村与一般村绩效补贴相差10倍,考核为不称职的扣除全部绩效补贴,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极大地调动了农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域经济转型发展步伐不快,光伏、生物发电等新兴产业支撑作用不强,陶瓷制造、毛皮加工等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步伐不够快”的问题。一是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了《阳原县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若干意见》,在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和效率、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围绕全县产业布局和战略部署,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为开展精准招商、推进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活力。二是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大力推行县级领导分包重大项目责任制,实行一个项目、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对重点项目进行全过程协调督导,加速项目的落地、建设和投产运营。三是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全力推动光伏产业发展,光伏发电累计并网达335兆瓦,位居全市第一。163个贫困村实现了村级光伏电站全覆盖,首期10万千瓦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开工建设,光伏产业贫困户覆盖率达到60%。国兴新能源49.5兆瓦风电场项目开工建设,华能国际总投资24亿元的风电开发项目正式落户。鑫光华生物质发电项目克服土地调规影响,正在开展土地征收补偿工作,预计5月中旬开工建设。全力推进毛皮产业提档升级,云南水务公司投资的毛皮经济循环园项目即将开工建设,克利亚国际毛皮拍卖有限公司完成注册;与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就建设经济开发区水处理研究中心项目签订了合作协议。同时,达鑫陶瓷、仁恒膨润土、慧英专用车、弘福工矿等一批重点项目均取得了积极进展,传统产业焕发出新的生机。四是提升园区建设水平。抓住经济开发区获批省级经济开发区的契机,推进机构、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道路、管网、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实现了现代产业园加速器、泥河湾文化工艺中心、弘阳机械搬迁技改等一批项目签约落地。

    2.关于“落实中央和省委脱贫攻坚要求不到位,精准扶贫差距较大”的问题。

    阳原县作为全省的深度贫困县,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是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整改是关键之举。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张家口市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指示后,县委先后17次召开县委常委会、工作专题会、民主生活会、工作动员会等会议,分层面、分专题进行传达学习和研究部署,出台了《阳原县开展扶贫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阳原县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聚焦干部腐败、失职失责、落实不力等方面问题,采取对照自查、跟进督查、集中巡查的方式,扎实推进了专项治理工作。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后,县委10次召开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研究危房改造资金、培训费、平均分配等方面问题的整改和规范管理办法,专题部署调度扶贫领域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全县共发现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1628件,其中,查处违法违纪问题538件,已结案522件;查处作风问题1090件,完成处理或整改1078件。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落实金融扶贫政策不力,自立服务社管控不到位和县财政投入资金支持的政府合作银行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深入研究金融扶贫政策,邀请省证监局党委书记、局长闫勇,兴业银行党委委员、华福证券党委书记、董事长黄金琳等领导和专家为全县领导干部、乡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金融与资本助力县域产业发展与脱贫攻坚专题培训,强化了各级干部对金融扶贫政策的掌握。印发了《阳原县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专项工作推进方案》,完善了扶贫小额信贷、“政银企户保”、扶贫保险、资本扶贫等方面制度,规范了申请、调查、审核、担保、保险、放款、还款、贴息的具体操作流程,成立了县金融扶贫服务中心和乡镇金融服务部、村金融服务站,建成覆盖县乡村的金融服务网络。经省工信厅批复同意,注册成立了阳原县惠农担保有限公司,设立了1.5亿元的“资金池”,为扶贫项目融资提供了保障支撑。将2235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全部进行了评级授信。县财政支持阳原县农村信用联社的500万元和支持邮储银行的200万元共计700万元资金已经融入“资金池”,使“资金池”规模达到1.57亿元。通过加大宣传力度、提供代办服务、降低贷款门槛、放宽贷款条件、简化贷款手续、入户办理业务等措施,切实打通金融扶贫最后一公里。截至2017年底,投放扶农资金1.5亿,其中累计为835户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4605.5万元。阳原县农户自立服务社将财政扶贫资金提供的300万元配套贷款本金全部退回,并将所欠县扶贫办监测工作经费全部结清,县扶贫办不再对农户自立服务社进行管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项目监管不到位、扶贫项目操作不规范”的问题。一是加强扶贫项目库建设。完善了2018-2020年扶贫项目规划,制定了2018年扶贫项目实施计划,在此基础上建起了全县扶贫项目库,动态管理,采取自上而下计划和自下而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安排使用资金,明确对未纳入项目库的项目不安排资金使用计划,力求扶贫项目安排精准。二是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出台了《阳原县脱贫攻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确定了“自主申报、集体研究、纳入计划、组织实施”的操作流程,规范了项目的申报管理、确认管理、实施管理、监督管理和绩效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各环节责任体系。项目申报实行属地乡镇初核、归口主管部门审核机制,县扶贫办将申报项目纳入项目库管理,由扶贫领导小组会议确认项目实施和资金安排。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提出投资规模建议,并聘请社会中介强化项目投资评审,合理确定投资规模。扶贫、财政部门负责核准资金安排计划,对做出资金使用计划的项目,县政府下达项目实施计划安排。项目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公开公示、招投标、政府采购、工程监理、合同管理、项目审计等制度。项目完工后组织乡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和村民代表进行自验,自验认可后由扶贫办、财政局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验收。实行扶贫与主管部门全过程跟踪监督管理、第三方机构独立监督、群众公开监督与项目成效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机制,全程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确保扶贫项目在阳光下实施。三是严肃查处扶贫项目违规问题。对扶贫领域项目违规问题进行大起底,2017年10月份以来,县纪委共查处案件26件。其中未经批准,擅自改变项目实施对象,给国家扶贫资金造成较大损失问题案件1件,处分8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因监管不力,导致死亡人员超期领取低保、社保资金,重复危房改造、扶贫工程施工量缩水等问题案件25件,处分26人,其中乡科级干部7人;诫勉谈话6人,批评教育1人,其中乡科级干部2人。关于“农机具扶贫项目、光伏发电扶贫项目、东井集镇现代农业产业园扶贫项目未招投标”的问题,已由沧州市审计组定性为“上述问题鉴于是阳原县人民政府为了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加快项目进度实际情况而出现的,按照‘三个区分’的原则,阳原县扶贫办今后严格遵守国家相关制度规定,加强扶贫项目管理”。县政府已做出明确要求,今后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的规定,凡是在招投标范围的项目必须实施招投标,规范操作程序。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乡镇挪用易地搬迁费归还欠款”问题,东坊城堡乡已将易地扶贫搬迁资金归还原渠道,给予时任阳原县东堡乡党委书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易地搬迁项目不按政策规定办事,超规划面积建设施工”的问题,在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回头看”时,我县将大田洼乡官厅村退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县、乡政府采用其它方式实施搬迁),并报市、省扶贫办,现已获批。出台了《阳原县易地扶贫搬迁实施细则》,在搬迁对象、安置方式、资金使用、项目管理等方面都明确更加规范、更具操作性的办法,特别是进一步加大对资金监督管理力度,制定了严格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施工方案,保证合理规划建设。

    (5)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漏洞较多”的问题。一是完善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扶贫资金公开力度,出台了《阳原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修订)》和《阳原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督办法》,对财政涉农资金做到应整尽整,对专项扶贫资金实施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在资金具体使用上,县项目评审小组根据贫困村当年脱贫出列目标任务,对贫困村上报的项目从完整性、时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审,通过后按照因素分配法将扶贫资金分配到乡镇,由乡镇根据各村项目需求,对资金进行二次分配,保证扶贫资金使用有依据、有目的、有成效。二是深入开展扶贫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排查整改。通过自查自纠、监督检查,2017年10月份以来,县纪委共查处案件48件,其中截留克扣、挪用扶贫物资、资金问题14件,处分24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查处扩大扶贫物资发放范围问题6件,处分4人,通报批评2人,批评教育1人;查处滥用职权,违规选聘护林员等问题5件,处分4人,书面检查1人;查处虚报冒领扶贫资金问题3件,处分6人,涉及科级干部3人;查处利用职权为本人或亲属办理低保、护林员、危房改造等问题8件,处分12人,其中乡科级干部1人;查处在发放扶贫物资、危房改造中违规收费、强制服务等问题12件,处分15人,涉及科级干部2人。

    关于“2015年至2016年挤占挪用专项扶贫资金”的问题,①阳原县东坊城堡乡挪用易地搬迁款,已将款项退回阳原县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②大田洼乡大田洼村挪用受灾救助金、绿化租地款。2014年大田洼乡遭受严重冻灾,相关部门在大田洼乡召开救灾现场会,明确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大田洼村随后用受灾救助资金购买万寿菊花籽,进行生产自救,用绿化租地款购买村办公桌椅。对该问题乡政府已对有关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在全乡干部大会上进行了通报。③大田洼乡挪用绿化租地款,该笔资金已经全部追回并存入乡财政绿化租地款账户。④扶贫办挤占挪用扶贫专项资金,已将挤占扶贫专项资金退回县财政局扶贫专户,县纪委分别给予扶贫办责任领导、财务股股长警告处分。

    关于“扩大范围发放补贴”的问题,①揣骨疃镇向非建档立卡人员贴息,县扶贫办认真开展了自查,制定了专项整改方案,现已整改完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批评。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扩大范围。目前取消2户报账资格,收回2户集中新建房屋资金,已完成整改。③县民政和民族宗教事务局向不符合特困条件人员发放救助金,现已全部追回并上缴财政社保专户。④扶贫办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职业教育补助资金。目前,雨露计划信息化系统已更新,县扶贫办将结合建档立卡数据,认真审核,确保精准识别,精准发放教育补助。⑤阳原县第一中学2016年秋季向不符合条件的5人发放“三免一助”资金,已全部退回。阳原县职教中心2016年秋季向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1人发放“二免”补助,现已收回。⑥县林业局超范围发放14名护林员工资,现已退回13名,剩余1名为身份证号码登记有误,在规定发放范围内。

    关于“重复申报领取补助资金”的问题,①重复领取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现已全部追回。②重复领取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等补贴,现已将追回的资金上缴县财政社保资金专户。③阳原县第一中学2人2016年秋季重复享受“三免”补助,已全部退回。

    关于“滞留财政资金”的问题,①危房改造滞留资金,目前要家庄乡已经对符合条件的拨付资金,不符合条件的未拨付。②阳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滞留门诊统筹提高补偿款。人社局已通过乡镇卫生院收集所涉及人员账户,通过银行代发账户全部发放到位。

    关于“用个人账户管理新农合资金”的问题,涉及东井集镇、揣骨疃镇共计4人,产生的利息已全部上交镇财政所,同时两镇党委对涉事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

    (6)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扶贫对象筛查不精准”的问题。一是坚持民主公开,让群众来评判和监督。坚持贫困户识别必须经过村民评议环节,驻村第一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留存影像资料和签字确认单。通过电视台、微信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县级公示,接受全县群众的监督。对村民反映出的问题,实行县乡两级复议,确保存在的问题得到公开解决。二是明确规定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两类人员的直系亲属识别为贫困户,必须有三级医院的病历和重病重残证明,或者突发事故造成丧失劳动能力的其它证明,报请扶贫办研究批准。其它情况识别为贫困户一律按照违规处理,堵住了各级干部优亲厚友的漏洞。三是建立贫困户一户一档,对贫困户的精准识别档案严格把关,将贫困户申请书、公示公告名单、贫困户登记表等14类资料纳入档案,特别是将危房、高档电器、车辆、学龄子女、患重病重残情况的相关辅证资料也全部列入档案管理,确保贫困户资料真实有效。四是保障数据管理规范,调整扶贫办内部机构设置,新设立统计评估科,专门负责全县扶贫档案的数据录入、修改、统计、管理,实行动态管理。各乡镇的数据调整必须加盖乡镇公章,乡镇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避免乡镇对建档立卡数据随意修改增减。

    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扎实”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相关制度不完善,处置网上舆情突发事件机制不健全”的问题。对网络意识形态相关制度的建立、执行情况和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彻底摸底梳理。建立了《阳原县网络舆情监测值班工作制度》《阳原县网络舆情预警工作制度》,完善了《阳原县网络舆情处置工作应急预案》《阳原县网络舆情应对联席会议制度》《阳原县网络舆情回复办理工作管理办法》《阳原县重大突发事件网上应急管理预案》和《阳原县网络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有效地提高了应对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2017年下发舆情预警通知单48期,编印网络舆情13期,督办并妥善处置各类负面舆情事件30起。同时,建立了网上正面信息推送机制和考核机制,大力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文明的舆论氛围。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文化阵地作用不明显”的问题。一是各个乡镇配备了专职或兼职的宣传委员和文化站长,在全县范围招募文化志愿者90名。二是多方筹资充实县图书馆藏书量,新增藏书9000册,争取河北传媒集团、韬奋基金会捐赠新书12万册,充实到乡镇文化站和301个文化书屋。三是完善了《文化工作人员培训制度》《文化馆和图书馆免费开放管理制度》《图书管理员岗位职责》等相关制度。四是建设了阳原县移动图书馆,提供100万种以上图书、300种以上报纸资料、6500种期刊、20000集学术视频和3000多种特色专题,读者通过手机下载APP,就能浏览、阅读和下载所需资料。五是开展“送公益电影下乡”“送戏下乡”“送文艺演出下乡”活动,丰富了群众的文化生活。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新要求和新修订的党章,进一步完善了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提高县委常委会科学依法民主决策水平的意见》,对县委常委会决策原则、决策范围、决策程序、表决机制、决策实施、监督落实等内容进行修改和规范,建立了法律顾问在开展重大决策审议前进行合法性审查制度,特别是对“末位表态”作出了明确规定,切实增强刚性要求和操作性。二是坚持把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纳入决策的各个环节,认真听取来自人大和政协的意见建议,2017年县人大和县政协围绕脱贫攻坚、泥河湾全域旅游、民生保障等方面组织专题调研视察25次,提交人大建议69件、政协提案70件,切实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有效性和民主化水平。三是加强决策公众参与度,通过设立公开意见箱、公开接访下访、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广泛开展了“献良策、交答卷”活动,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2000多条,为县委科学决策提供了有效依据。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监督缺失”问题。一是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农村党组织、村干部、党员中建立“双向清单”评议机制的工作方案》,在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的监管、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履行职责义务管理等方面,采取正反清单的方式明确了48条具体要求,实行一季一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基层组织建设考核、村干部绩效考核和党员评议相结合,增强了监督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了党组织和流动党员的双向联系和沟通机制,安排基层党组织在“五一”“国庆”“春节”期间最少安排一次组织活动,使外出党员都能够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三是印发了《关于在全县在职党员中开展“交党费、强党性”自查活动的通知》,重点对2017年以来在职党员进行了专项检查,严格规范在职党员党费收缴制度。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一是从县委班子带头做起,出台了《中共阳原县委常委会党内政治生活十项规定》和《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在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对照检查、谈心谈话、制定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等方面,全部建立了标准化的流程和工作要求,县委书记亲自主持起草2017年度县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对其他县委常委个人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进一步强化了县委常委会民主生活会成效,真正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出台了《进一步规范党内组织生活的指导意见》,强化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健全基层支部每月“四日”制度,有效激发了基层组织活力。三是建立组织生活的常态化督导检查机制,形成了县级领导参加分包乡镇、分管部门专题组织生活会,党委班子成员参加基层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常态化制度,每季度对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问责等措施,强化制度的执行力。严格落实《中共阳原县委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意见》,对14个乡镇党内组织生活不严不实,《农村党支部工作手册》记录不规范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全面推进整改。

    2.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薄弱”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党支部战斗堡垒弱化”问题。县委将2018年确定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年,不断完善工作机制,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提升基层组织建设水平。一是加强农村党组织建设。印发了《关于推行基层党建“双统双促”协调落实机制的实施意见》,打通从村级支部到县委组织部之间的快速联系通道,在农村党支部中深入推行以“强化组织部门统筹作用,强化村级党组织统领作用,促进县直单位落实力全面提升,促使基层党组织功能不断强化”为主要内容的“双统双促”协调落实机制,切实提高基层党组织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二是全面提升党员队伍建设水平。制定出台了《阳原县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突出学历型技能型人才、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优秀青年等发展重点,不断为农村党组织增添新鲜血液。2018年计划新发展党员180名,其中学历型、技能型将达到70%。三是不断强化企业党组织作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实施方案》,在规范民主议事、强化督导管理上建立严格制度,加强对党务干部、发展党员、阵地建设等方面的管理。针对深沟煤矿、华原房地产等党组织没有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约谈了党组织班子成员和相关责任人,调整了企业党支部书记,并责令县工信局党委、县住建局党委深入整改、完善制度,监督、指导企业尽快完成改制整顿工作。同时,成立了阳原县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工委,向非公企业派驻22名党建指导员,定期指导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四是强化对党建工作调度和考核力度。严格履行县委主体责任,建立完善了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制度,2017年10月份以来县委常委会先后就抓党建促脱贫、国有企业党建、乡镇领导班子考核等方面问题,5次听取了县委组织部的汇报。改进了对基层党建工作的考核办法,突出脱贫攻坚主业,既加大了考核权重又增加了考核频次,采取实地查看、PPT演示、集中打分的办法,对14个乡镇党建工作业绩进行了考核排名,激发了乡镇抓党建的自觉性,提升了党建工作质量。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两委’干部‘领头雁’能力弱”问题。立足于解决村党组织书记来源太窄、渠道不畅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做好优秀农村党组织书记推荐选配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村“两委”换届前做好班子整顿的实施意见》,动员县直单位、乡镇以及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中优秀人才到村任职,累计有98名优秀人选报名。抓住村“两委”换届机遇,全面落实市委关于调整村党支部书记的有关要求,20个深度贫困村中,17个列入调整范围,13个已经调整到位;141个贫困村中,115个村列入调整范围,42个已经调整到位。到目前,全县已经有77名村党支部书记调整到位。扎实开展整治后进村“百日攻坚”行动,28个村被列入集中整顿范围,目前已完成整治12个。

    3.关于“干部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企政事不分,县直机关人员在企业兼职取酬”问题。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牵头,县编办、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财政局组成的政企政事不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组,聚焦事业单位职责交叉重叠、违规办企业、干部职工在下属企业兼职取酬等问题,开展了全面“回头看”,严查细纠,一抓到底。去年以来,通过自查共发现政企政事不分问题53个。其中,政事不分类:职责交叉重叠问题11个,已完成清理整顿,按规定调整了职责;设立临时机构类问题1个,已及时撤销,人员回归原单位。政企不分类:事业单位违规办企业问题12个,各独资或控股的企业已补批备案;违规兼职类问题29个,均已免去或责令涉事人员辞去所兼任企业职务。今后每半年在全县开展一次“政企政事不分”专项清查活动,建立长效清查机制,一经发现,严肃问责。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县交通局、县住建局的问题,县交通局已注销了4家下属公司,另有5家企业正在报县政府批准备案。县住建局启动了阳原县华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阳原县市政园林有限公司的注销程序,已完成施工资质注销,现正在进行中标项目审计决算,待财务厘清后注销两个公司的营业执照;启动了阳原县房地产开发公司改制方案的制定工作,待县政府批准后实施,企业领导已辞去公务员职务。对以上企业负责人县住建局党委做出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和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对兼职取酬相关人员分别进行批评教育,领取的薪资和补助已全部退回原工资发放单位。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人事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是规范干部管理。严格执行《河北省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办法》《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河北省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对2014年11月以来由事业编制一般职员提拔到公务员岗位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8名同志纳入另册管理范围,按照另册管理人员进行消化解决。二是严格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严把档案及档案材料入口关,对新接收的档案及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保证档案材料的规范、完整。开展了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回头看”,重点检查干部“三龄二历一身份”等信息认定是否准确,核查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是否规范,缺失的重要档案材料是否补充完整。截至目前,共对23名干部信息认定不准确的进行了重新认定,补充入档干部年度考核表、工资审批表、学历、入党等材料1600余份。

    (三)全面从严治党方面

    1.关于“‘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出台了《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党委(党组)班子20项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10项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10项主体责任的职责清单,完善了廉政谈话、监督检查、述责述廉等制度,层层传导压力,督促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修定印发了《2017年度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优化各项考核指标,对全县各单位开展了年终考核评分工作。同时,严查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事和人,从严追责问责。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监督执纪问责失之于宽松软”问题。一是不断强化巡察监督。制定了《中共阳原县委巡察工作规划(2017-2021)》,将81个单位纳入巡察监督范围,确定了常规巡察与专项巡察相结合、延伸巡察和机动式巡察互补的方式,针对4个乡镇和扶贫、住建、教育、国土4个重点部门,开展了第二轮巡察,目前已发现问题线索19个。二是深入开展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作为“一号工程”,开展了全方位、多层次的专项监督检查。先后开展了县纪委常委进村入户监督检查、全面监督检查、明察暗访监督检查,2017年累计发现问题161个,其中作为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处理49个,转相关单位进行整改问题112个。对巡视巡察移交、专项检查发现以及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加强分析研判,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执纪监督程序,加大纪律审查和处理力度。2017年10月至12月底,县纪委共查处扶贫领域案件54件,纪律处分80人,涉及科级干部8人。其中查处套取、挪用扶贫资金问题案件7件,处分14人。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坚持“一岗双责”“一案双查”,在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责任领导严肃问责。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多个乡镇卫生院违规发放补贴责任追究不到位问题,县纪委已进行了核查,对县卫计局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问责,对卫计局局长进行了诫勉谈话。2017年,县纪检监察系统共处置问题线索298件,立案109件,结案9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93人,移送司法机关7人,对27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处理。

    2.关于“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廉洁风险防控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政府有关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监管不到位,普遍存在规避招标或虚假招标”问题。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县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标管理暂行办法》,对政府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招标、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和完善了电子交易平台和安全防护系统,积极推进建设工程和政府采购网站整合和专家库合并工作。同时,针对招投标违规操作、工程建设领域腐败等违纪违法问题,强化联合执法力度,由纪检、检察、审计、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畅通举报渠道,互通办案信息,充分利用办案资源,从严查处,强力震慑。县住建局已注销阳原县华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和阳原县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施工资质,不再承揽新的业务,县住建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诫勉谈话、批评教育,并给予调离工作岗位的处理。

    (2)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国有资产监管不力”的问题。专门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任主任,各位副县长任副主任,财政、发改、国土、工信、住建等部门“一把手”为成员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完善了《阳原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建起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县政府、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三级管理体系,加强对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

    (3)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微腐败’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持续深化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划分为了4个片区,由县委巡察组、县纪委监督室组成的4个督导组分包,全覆盖式的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在县委、县行政审批局及乡镇政府大门口、农村社区等地设立举报箱、张贴公告,把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的主要内容、举报受理机构、举报电话向全社会公布,动员广大群众发现线索,督促整改。2017年,聚焦扶贫资金的挤占、挪用和套取等问题,通过巡察检查、群众举报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74件,查实471件,纳入整改208件,完成整改208件,给予纪律处分20人,给予批评教育、提醒谈话等其他处理126人。关于西城镇朱家庄村支书和村支委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县纪委查实办结,给予两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严格落实《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细则》要求,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使用等系列配套制度,适时印发了《关于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加强监督检查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的通知》《关于驰而不息纠正“四风”加强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通知》《阳原县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综合运用教育引导、常态化明查暗访等手段,坚决纠正“四风”问题。2017年以来,先后开展明察暗访7次,发现问题线索22个,查处违反八项规定问题6个,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

    针对省委巡视组指出的“县财政向指定单位、协会安排专项经费,供一些县级干部支配,个别人员从中领取工资、虚报支出”的问题。出台了《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把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一律不得支出作为刚性要求,特别是明确规定了财政预算安排和调整中,不再对任何个人安排专项经费,坚决杜绝此类问题。

    省委巡视组移交县纪委34件问题线索,截至目前,初核4件,立案28件,了结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9人,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3人,科级以下党员干部36人,以第一种形态处置3人,以第二种形态处置49人。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下一步,阳原县委将继续坚持政治态度不变、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全面持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同时,珍视巡视成果,用足用好巡视成果,以整改为契机推进阳原县各方面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增强“四个意识”,把牢工作方向。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保持绝对忠诚的政治定力,确保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在阳原县落地生根。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系列读本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努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二是扛起“两个责任”,严明党的纪律。坚决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加强日常监督管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切实做到真抓真管、常抓常管。旗帜鲜明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惩各类违纪行为,抓早抓小,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是强化整改落实,延伸整改成效。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消除“过关”思想,继续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及时组织“回头看”,进一步巩固成果、扩大战果;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制定目标、严格时限,挂牌督办;对需要长期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加强跟踪问效。

    四是坚持举一反三,构建长效机制。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工作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需要建立的制度抓紧建立,堵塞制度漏洞;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改规范完善,通过扎密制度的笼子,切实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的制度体系。

    五是抓好三个结合,用好巡视结果。把巡视整改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破解工作中的难点和深层次矛盾结合起来,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结合起来,加大对巡视整改成果的转化运用,以整改助发展、促脱贫,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视察张家口的指示精神为指引,创新发展举措,转变工作作风,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18年5月16日至7月16日)。联系电话:0313-7398019(工作时间接听),邮政信箱:河北省阳原县府前街1号;邮政编码:075800;电子邮箱:yyxwbzhk@163.com。

    中共阳原县委

    2018年5月16日